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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羅符號與占星的形象魔法!

塔羅符號與占星的形象魔法!

在新柏拉圖主義的流溢理論中,客觀存在物都具有魔法特質,不能僅靠物質層面上的感官去理解。

例如,顏色、硬度、形狀不同的寶石就可聯繫到不同的行星及該行星所具備的力量,繼而對該寶石的使用就可以將其對應的行星力量帶下來,並可將這種力量運用到自己的創造過程中。例如,最常見的就是上弦月的形象圖,它代表的力量所對應的服飾、顏色及寶石就可以打開這一魔法通道將該力量引入。

雖然有關占星形象魔法的實踐會帶來批判,但該魔法的實踐者們則自認為是一種正常行為,並完全與正統教會的理念相容。比如一位14世紀的作者就曾指導病人將上弦月符號拿去給教會的祭司祈禱,然後再為自己使用。

在說占星的形象魔法之前,我們先要延伸說一下這種形式的魔法是怎樣融入15世紀塔羅符號與圖像的設計。

就這一方面來說,塔羅牌中有星星、月亮、還有太陽,這些都毫無疑問是來自於當時的占星思想,不過塔羅中的星星、月亮和太陽不過是處於那個提升式的流溢體系中的三個位置,而不是基於當時天文觀中的順序。那麼塔羅牌中除了這三張之外還有沒有其他和占星有關的要素?其實就15-16世紀的古塔羅牌來說,有些牌中還有一些代表行星的神祗,比如戰車可以代表戰神瑪爾斯,而隱士則是時間與農業之神薩杜恩。但就塔羅牌本身來說,其並非全部基於當時占星的思想而設計。

所以,當我們試問,黃道十二星座的符號是否有在塔羅牌中體現?瞭解塔羅牌歷史的人就應該知道,18-20世紀初的神秘學家們將塔羅牌的每一張大牌與占星學中的每一個行星和星座建立對應,

但這些對應顯然屬於人為的強制。如果檢視每一張塔羅大牌的圖像與符號,我們就可以發現,其要表達的內容涵蓋遠不止於此,而且就15-16世紀的塔羅牌圖來看,當時的設計者並沒有將十二星座的符號或意義納入塔羅的設計。

在15世紀的曼提那塔羅奇(Tarocchi ofMantegna)中,牌面內的符號所表達的內涵就是新柏拉圖主義的理論體系,與後來的塔羅牌符號有共通之處。但是在這些牌的基礎上,描繪十二星座的牌被額外增加在原有牌之後,於是當時的一些藝術家們便認為,黃道十二星座並不是塔羅牌的原有體系。同樣,當塔羅牌流傳到佛羅倫斯的時候,佛羅倫斯的明切維特牌(Minchiate ofFlorence)被設計出來,

這副牌也是在保持原來塔羅牌的基礎上額外添加了對應十二星座的牌。所以,這在當時藝術家的眼裡就會被認為,原來的塔羅牌的符號體系中並沒有納入十二星座。

16世紀德國藝術家舒恩(Sch?n)繪了木版畫占星圖。見下圖。

木版畫占星圖(圖片來源於作者博客)

中間的小圓圈代表的是地球,也就是物質世界。從內到外的第二圈是代表七大行星的神祗圖。第三圈是黃道十二星座圖。最外面一圈則是12種代表人物或事件的圖。

當我們拿這張圖和當時的塔羅牌作對比後就會發現,只有最外一圈和塔羅牌圖有類同。比如左下方標有2的圖,其人物和古塔羅牌裡的魔術師很像,街頭雜耍的變戲法的人。7則和戀人類似。8無疑是死神。9是教皇。10是皇帝。11為命運之輪。12應該和吊人(叛逆者)的意義類同。這張圖表最裡邊兩個圓圈是可以轉動的,這樣根據一個人生辰或根據某個時間就可以對照最外圈的人事圖來達到占卜的效果。

從這張圖表中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首先,

塔羅牌圖像僅僅和該圖的最外圈類同,說明當時對塔羅牌設計起到影響的要素並不是十二星座或七行星。其次,從前文可以得知,這種出生曆法屬於占星中受到抵制的方面,塔羅牌上的圖像及符號不可能堂而皇之地依照與十二星座一對一對應方式來設計。(完 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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