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例子有兩種情況,突然對一個地方感到十分的親切與熟悉,這可能是你小時侯去過的地方,一種很模糊的記憶;如果這個地方確實是從小到大沒去過的卻有這種感覺,
靈魂,它是以能量的形式存在的,不是物質。人的眼睛看到的可見光只占光波家族的百分之二左右,還有很多東西是看不見的!身體只是被我們的指揮的工具,
人,遇個車禍或是什麼意外撞擊,都會把記憶丟失的。平時我們時間長一點的事,也不容易記得住,就如我們小時侯的事現在基本上都記不起了!何況再輪回了呢!當然下下輩子,或者再經過漫長的歲月,有緣份的話還是能在一起的,不過以前的事就什麼都不記得了,但在潛意識裡這種宿世的好感還是有的,所以這個世間確實有一見鍾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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