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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微鬥數合婚的幾種方法淺談

合婚是許多將要結婚的人婚前都會做的事情,那麼紫薇鬥數有合婚的方法嗎?紫薇鬥數是如何合婚的呢?本期紫薇鬥數就讓我們隨著胡洛瑜老師一起去瞭解一下紫微鬥數合婚的幾種方法淺談,一起來看看吧。

紫微鬥數合婚方法
一、依照命宮與夫妻宮主星系吻合法則來合婚
紫微鬥數中,一個人的命宮反應了一個人的性格,一個人的夫妻宮,則意味了一個人未來婚姻是否順利以及一個人的擇偶的心理傾向;根據這種原理,我們可以推測出一種“命宮與夫妻宮吻合法則”。我們要用到轉宮立太極論法:

“我之配偶宮為配偶的命宮,配偶的配偶宮為我之命宮”;我們可以有一個“命宮與夫妻宮是否吻合”的簡單判定方法,該方法所表現和需要遵從的原則是:
1、能夠反映我方命宮主星系特性的星系如果落於我方的命宮或命三方四正宮,且在我方欲要進行合婚的對方夫妻宮或其夫妻宮三方四正同樣遇見,

即為“她傾向於抉擇我”;或者“她所傾向的抉擇標準,恰好我方給予了滿足”。此即可判定為有緣分的象徵。
2、和上面這條同理。若是相反,對方命宮及三方四正主特性恰好和我方夫妻宮吻合,那麼則代表“我方所傾向的抉擇標準,對方恰好給予了滿足”;亦為有緣分的象徵。

以上合婚方法僅為“代表一方滿足了另外一方”;因此,我們知道它也是有缺陷的。有沒有一種絕對圓滿的婚配方法呢?即“我方命宮三方四正與對方夫妻宮三方近似的同時,對方命宮三方四正也與我方夫妻宮近似”,此即不是雙方可以互相滿足?很遺憾,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因為從紫微鬥數三方四正的排序結構上,

“我方的夫妻宮換為了對方的命宮,那麼我方的命宮就成為了對方的福德宮”,如此轉宮則主星排序雙盤結合永遠相差2+2=4個宮位,無法重疊在一起。因此這種“我方命宮三方四正與對方夫妻宮三方近似的同時,對方命宮三方四正也與我方夫妻宮近似”絕對“圓滿婚姻等式”不成立。(從哲理的角度來看:這是否又意味著人類的婚姻是不可能有絕對圓滿的?)。

二、依照紫微鬥數四化飛星的合婚法則
四化飛星和主星系不同,主星系反應了一個人的特性,而四化飛則星僅僅為特性的延伸或者觸發。所以四化飛星雖然作用巨大,但是在與主星系相配合下才能發揮作用。而從星系合婚所需嚴謹角度看,婚姻絕非兒戲;四化則只用了天干;不依照主星系,

則此合婚不叫合婚,僅僅合了天干而已。我們當然希望合婚是真正的合婚,所以我們也希望合婚法則和婚姻一樣,都是完美的。

那麼,四化飛星如何能做到完美呢?當然也無法盡善盡美。不過至少我認為:“四化飛星合婚法則”是“依照命宮與夫妻宮主星系結構特性吻合法則”的延伸,因此可以補其不足,相對第一種合婚法則,兩種一起用後會更完美。

四化飛星合婚的使用方法是:
1、生年飛星入配偶宮位元的吉凶看法
需要注意的是,這裡的所謂“配偶宮位”,指的是“配偶的命宮,而非我方的夫妻宮”;但是年幹卻是要用我方的生年幹。
用法是:先按我方年幹生年四化,以我自己的生年作例子,

為己巳年生,生年幹是己,先得出生年幹四化則為:武曲化祿,貪狼化權,天梁化科,文曲化忌(簡稱:武貪梁曲)。若對方夫妻宮三方四正恰恰出現了“武曲、貪狼、天梁、文曲”其中的任何一個星系,則視為“吉凶立即可見”;一般以“祿、權、科”為吉,即只有“文曲”為凶,因其化忌,便為無緣。所以,只要不出現文曲星即為並非無緣。若不出現文曲卻還出現“武曲、貪狼、天梁”中的任意一顆,則視為“緣分佳”。其它同理。
此種方法中:一般用我方生年幹入對方命宮三方四正,使其得吉化為“我旺她”;反之為“她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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